第94章 (第2/2页)
” “真的。” 她认真的说:“你这么努力,我肯定不能拖你后腿了。” 小时候,江煜问她喜欢哪个城市。 他要立个小目标,长大带她和爷爷离开华漕镇,去喜欢的城市生活。 那时候电视剧正好放着一个情景轻喜剧。 里面的小孩住在干净又很大的房子里,有漂亮的衣服和鞋子穿,每天饭桌上会摆满丰盛的饭菜,生日的时候可以去高级的饭店里,有三层蛋糕。 他们无忧无虑,不为生活发愁。 那种生活是宋惜妍最羡慕的。 她指了指那电视的画面问:“他们住的地方叫什么?” 江煜看了一眼,说:“京市。” 宋惜妍当下决定:“那我们长大就去京市生活。” 那时候她还天真的以为,只要去了京市,就能过上跟电视剧里的小朋友一样的好日子了。 没想到小时候的童言忌语被江煜记在了心里。 要在京市定居,就必须在那里有房子,可京市是什么地方,那是全国房价之首。 吃得上饭,还不一定住得起房。 于是小小年纪的江煜,已经开始在为未来发愁,做好打算了。 他孑然一身,就一个脑子能用。 所以,他必须比常人更加努力。 * 暑假的时候,江煜一直在打零工挣钱,而宋惜妍则被江煜送到了补习班。 其实江煜对她的要求不高。 只要能考上京市的任何一所大学都行,剩下的路他会替她铺好。 他太着急了。 暑假结束后,宋惜妍偷偷打碎了自己积攒了许久的存钱罐,厚厚的一叠零钱。 五毛一块五块的,从大排到小,叠的整整齐齐,用橡皮筋捆好。 在火车站送别江煜的时候,她偷偷把钱塞到了江煜的衣服口袋里。 “你这钱哪来的?” 她乖乖的说:“我打碎了我的小猪罐子。” 江煜有点哭笑不得,“钱你留着,我自己会打零工。” 她摇摇头,“你是去读书的,不是去打工的。” 江煜心中五味杂陈,宋惜妍不止第一次的打碎她的小猪罐子了。 第一次是他们小时候。 那时候“代收作业”,所有赃款全部入了宋惜妍的小猪罐子里面存起来了。 但是有一天,她突然打碎了那个小猪罐子。 他记得是临近春节的时候。 宋惜妍用那笔钱给他买了一双鞋,给爷爷买了一个棉外套,而她自己什么都没买。 当时江煜怔在原地。 慢慢的红了眼眶。 那是他人生中第一双新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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