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纽约开中餐馆[年代] 第244节 (第2/2页)
酬少说也有二三百美刀,以至于他都忘了曾经的自己,连一两美刀的小费都格外珍视。 不过陈晨倒不会嫌弃,一根一美刀,现在的一只桶里全部用来装肉串的话差不多有一百串左右,素串差不多也能装上七八十串。 而这样的塑料桶,在改造后的小推车上可以放大概十个左右,四舍五入也就是一千多美刀…… 纯利润的一千美刀,这还少吗?哪怕跟乔伊两个人平分,一人也有五百美刀呢。 在心里算完这笔账后,陈晨的干劲儿一下子就提起来了。 沈瑶和露比在忙完手上的活儿后,没有跟他们一起串串儿,而是打开了小台灯开始对着镜子化妆。 “你们今天不跟我们一起去吗?” 轻轻往脸上拍着粉底,露比淡淡地说:“不去了,我一会要去图书馆写我的论文,下午还要去扫街,回来估计都晚上了。” “我也约了塞巴斯蒂安去约会,顺便继续学车,”沈瑶对着镜子抿了抿唇,粉嫩的唇色在涂上一层唇膏后像水蜜桃一样水润,“等下午快要出发的时候,我再回来。” “什么?我们俩要留在这从早上穿到下午吗?!” 沈瑶拿着手里的梳子,无所谓地说:“如果觉得够卖了的话,现在回去也可以。” “不过我建议你们最好多准备一点,”露比故意卖了个关子,“相信我,别说是一千串了,今天沈瑶选的地方绝对超赞,就算准备两千串、三千串也能卖光!” 说来也巧,这周末正好就有这么一个赚钱的机会。 假如是换做以前,沈瑶和露比绝对会为了这上千美刀的利润,从早上忙活到下午然后再出去摆摊。 可是现在,一两千美刀的利润已经没有那么大的吸引力了,她们还是更看重长期的收益。 “什么地方啊,竟然这么好?”乔伊好奇道。 陈晨:“是啊,一直没告诉我们要去哪里摆摊,难道是布鲁克林的酒吧?” 沈瑶和露比对视了一眼,还是选择继续卖关子。 等到下午吧,下午出发的时候你们就知道了。 看到露比那意味深长的笑,陈晨莫名有种不太好的预感:呃,千万不要是他想的那个地方啊…… 下午三点,沈瑶回到家的时候,陈晨和乔伊正躺在沙发上补觉。 忙活了一上午,他们把提前准备的塑料桶全部塞满了:串好的素串泡在水里,肉串的外面罩着冰袋保温,担心那一桶油会不够用,还特地又备了一桶。 沈瑶替陈晨想到的方法还是摆摊,不过不是卖烤串,而是炸串。 炸串不会冒出浓烟,效率也要高出不少,更重要的是,可以做炸串的食材很多,油温要比火温可控得多,不用担心过火或者做不熟的风险。 高热量的食物最容易带来快乐,炸串不像正餐,只有饿的时候才想吃,只要味道做得够香,就不怕别人不会闻着味儿来消费。 尤其是挑对了地方,像那种人流特别多的地方,更是容易叫卖。 “我们今天去哪?” 沈瑶挠挠头,“麦迪逊广场花园。” 陈晨:!!! “不是吧不是吧,麦迪逊广场花园?”不止是陈晨,乔伊也惊到了,“你知道今天那里是谁来开演唱会吗?” “当然知道,是麦克啊。” 沈瑶下意识地看了一眼陈晨,声音越来越小:“陈一直以来的偶像。” 麦克可以称得上是这个时代最伟大的歌手之一,即使在这个信息流通还不算发达的世界,他的粉丝也遍布每一个国家。 他经常会举办一些公益演唱会,用于慈善,这一站来到麦迪逊广场公园,就是为了遭受战火的儿童筹款。 陈晨最喜欢的歌手就是麦克,他虽然没有那么狂热的追星,但他之前的随身听里装的都是麦克的磁带,听琼恩说,陈记之前的墙上还贴过不少麦克的海报。 “既然你知道,为什么还要定在这里。”陈晨问她道。 “那怎么了?麦克举办演唱会是为了捐款,我们蹭一蹭热度是为了……给你买房啊。” 沈瑶没有提前说,就是感觉陈晨会不赞成。 因为在他看来,借着偶像的热度赚钱是可耻,他连演唱会的入场券都没贡献一张,却要在演唱会的外面赚别人的钱,这怎么让他好意思? 不过沈瑶倒觉得这没什么,毕竟他们用食物来换钱,合法又合规,有人能在演唱会外面卖荧光棒、卖应援牌,那他们卖点炸串也未尝不可嘛。 况且几个小时的演唱会,站得久了难免会饿,提前带点吃的进去还能补充补充体力。 “再说了,我们又不是赚麦克的钱,我们是赚食客的钱,”沈瑶一边把厨房里的串放上小推车,一边劝他道,“如果你要是实在心里过意不去,那等卖完后也给那些可怜的孩子们捐点钱嘛。” 乔伊也跟着把东西往车上搬:“确实,我们可以把收入的十分之一捐出去,就当是我们的一点心意了。” 话是这么说,但陈晨的心里还是没办法轻易地放下。 “算了,你们去吧,我不去了。” 沈瑶问他道:“你确定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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