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章 鞭尸! (第2/2页)
话间,徐良话锋一转。 “死者逃出巷子的监控看了吗?” 王超点点脑袋。 他们都看过了,死者遇害前夕,曾在巷口好似看到什么熟人,主动向内走去,随后遇害,又逃出巷子,在脱离监控视角的地方死亡。 “死者当时情绪严重吗?” 徐良反问。 “不严重。”王超摇摇头。 “凶手呢?”徐良又问。 王超看了看不远处,死者曾被鞭尸的地方。 “挺严重的。”他老实回答。 “你看,问题这不就解开了?” 徐良笑了笑。 作为一个律所金牌律师,他秉持着顾客都是上帝的原则,哪怕对方是傻子也是如此! 除非对方是精神病。 收起思绪。 徐良继续顺着之前的话语开口说道: “所以,凶手之所以恨死者,是因为双方矛盾中,他处于受害者一方!” “而死者即是既得利益,即,他对凶手造成矛盾能令他获得一些好处,也正是这好处,驱使他加害他人!” “也就是俗称的动机。” 一个陌生男人对你怀孕的妻子殴打,你会产生情绪。 但,即便是唐氏儿,也不会莫名其妙对另一人殴打! 人做事,都要有理由的! 你喝水是渴了,吃饭是饿了,睡觉是困了。 凶手杀死者也是如此,他的理由是长期处于受害者的矛盾。 死者加害凶手亦有利于! 只是...理由是什么? “一个人主动对另一人加害,无非两种理由。” “一,情绪,二,利益!” 徐良直言道,没有任何长篇大论的意思。 意思很好理解。 以两种案件所代表。 所谓情绪,可以用校园霸凌案来思考,霸凌者是否无理由霸凌他人?不,理由是有的,是所谓情绪! 对方以碾碎他人尊严为行动,获取情绪上的愉悦! 这便是动机,也是霸凌理由! 常见的还有互联网地域黑,以黑他人乡巴佬的形式抬高自身身份,以求这种高人一等的爽感! 至于第二种,‘利益’就更好解释了。 如抢银行,又或是因财谋杀,这便是利益导致。 当然,动机也有可能同时具备两种原因。 而将线索全都整合...... 陈长春突然发现...原本飘忽不定的案子,这一刻竟有了个模糊的框架! 不过一旁的王超打断他的思绪。 “我明白!” “这个我真明白,早说是杀人拿钱嘛,怎么还绕那么一大圈!” 王超眼前一亮,他兴奋开口。 叽里咕噜说了半天,终于听懂一句话了! 陈长春感觉有点丢脸,他再次小声尴尬道: “别在意,他是傻的。” “理解。” 徐良点点头。 “胡说,我很聪明的!” 王超大怒,他觉得自己拥有超级大脑与超级肌肉。 只不过平日里超级大脑告诉他使用超级肌肉更好,所以平日才不显山不露水的! 陈长春却更加羞愧。 他瞪了王超一眼,这才回归正事。 “可...还是不好查啊。” 陈长春迟疑着。 对方的意思他很清楚。 无非是顺着死者这两方面调查凶手身份,又或是当年所发生矛盾的本身事件。 可难度终究极大,短时间完全查不到信息。 “不,很好查。” 徐良看了眼时间,发觉还没到钟,便继续开口解释。 “从刚才的推论来看,本案属于什么性质?” “长时间的情绪递增,所导致的激情杀人!” 一旁的王超抢先回答。 “是的,长时间的情绪递增!”徐良点头。 长时间的情绪递增,是个很有说法的东西。 但...... 说法在哪!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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